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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康要债公司阐述遗失了借据的借款还能要回来吗?

发布时间:2025-04-09 13:11:58 人气:75 来源:永康讨债公司 官网:https://yk.hflmwl.com/

随着法律意识的增强,


许多人在借钱给他人时,


已经能有意识的


让对方写一张借据,


但由于各种原因


导致借据丢失。


出借人以遗失借据,


但有见证人为由主张借款存在


能否获得法院的支持呢?


下面我们一起来看


平南县人民法院思旺法庭


审结的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


基本案情


原告向法院起诉被告,称被告在2010年8月5日向其借款2万元,原告通过现金方式将款项出借给被告,双方曾签订过借条,但是由于时间跨度较长,借条已经遗失,无法向法院提供。原告还主张案外人张某知情原、被告双方存在借贷关系,且张某也在借条中作为见证人签名。


法院审理


法院审理后认为,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,因为原告未提供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其与被告之间存在借贷关系,另因案外人张某的证言系“孤证”,且张某陈述关于借款的出借过程与原告的陈述并不一致,不足以证明民间借贷关系的存在以及借款的交付,故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借款及支付利息的事实依据不足,法院对原告的诉请不予支持。


法官说法


在日常的民间借贷行为中,当事人应当树立保全证据的意识,保存好相关的交易材料,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凭证、支付凭证以及追讨记录,并在追讨的过程中一定要与对方明确款项的性质、金额、出借时间等,并保存好追讨记录。同时应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及时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身权益。




标题:永康要债公司阐述遗失了借据的借款还能要回来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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